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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一六


  “这一两天,听说了你的丰功伟绩,昨日,又让敏敏难堪了?不过她那性子的确是要收敛收敛。”他笑道。

  “井水不犯河水,是她们先挑衅的,有时候做人不能太乌龟,该反击的时候就要反击。更何况我和夜之间的事,任何人也无权插手。”我低着头,脚下不停地蹭着石子。

  “是吗?”他剑眉紧锁,言语中有所无耐,道:“按你的说法,我这并非是救你,而是为了我自己。”

  望着衡成脸上那抹无奈的苦笑,我心中猛然收缩,他说得这是残酷的事实,他再度提醒了我,我的存在只会让寻加速死亡,而寻死了,对他是利大余弊。我只觉脸部肌肉一僵,我想我此刻的表情一定很难看,死灰色。

  “你还好吧?方才,他们有没有伤到哪里?”他关心道。

  我轻轻摇了摇头,道:“你多虑了,夜对你的忠诚,在整个蝶宫内没有人比你更清楚,更明白,不是吗?”

  他侧头望着我,一言未发,眼眸幽深。

  半晌,他的嘴角微微牵动,只听他深呼一口气,道:“你很特别,我很羡慕他。请帮我带句话给他,下个月的武林大会,武林盟主一位,我定会全力以赴。”

  武林大会?对哦,神剑山庄的陆青侯死于情杀,那武林盟主一位虚席以待,寻是想他以此扬名,打开如今的僵局,不为是个好计策,看来他要狠下功夫了。

  “好,加油,祝你心想事成,马到成功。”

  他咧了一个倾倒众生的邪恶笑容,道:“嗯,下次无论走路还是被人追赶,都要小心了,我可能不会再像之前一样托住你了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这……他这说的是什么话,又调戏大龄已婚女青年。

  我将衡成的话转告给了寻,寻的脸上绽放着一抹高深莫测的笑容。

  尔后,类似于这几日的麻烦锁事很多很多,貌似寻在蝶宫受女性欢迎的程度真的不亚于当年在京城。以前,寻对每个女人都是冷脸一张,但自从遇上了白骨精之后,可是学会了春风抚面的笑脸迎人,你说他那种杀伤力的笑容,有几个女人能禁得住诱惑?放眼整个蝶宫也就是木木一个人,那厮眼里除了钱还是钱。

  对于诸多琐事,我采取兵来将挡,水来土掩,让他们知道这蝶宫内会搞怪的不只白骨精一人,还有一个人名叫洛宝,一条狗叫将军。胆大的要么你就来试试,胆小的你就能躲多远躲多远。寻对于我背地里的这些小动作,心知肚明,总是阴险的不说破。

  更奇怪的是,每一天,越来越多的人找我打架斗殴,有男有女,有老有少,害得我不得不使出自己所学到的三脚猫武功,长此下去,若是突然某一日无人到我门前滋事,我还颇不习惯。而寻对于此种情形,皆以视而不见的态度,而我又不想他为此事而挂心。最终,以我万年不死无敌小强的生存手则,对他们一一还击。有些人就像衡敏对我唱的那首征服一样,已经臣服于我的脚下,而有些人,例如五行蝶,实在是食古不化,打也打不过,所以也就这么算了。

  整日的操劳,某日却换来了寻戏谑地一句话,差点没让我吐血。

  “洛,你可曾发现你近几日武功大增?比如,逃跑的速度越来越快……”

  呃?我说大哥,那有你说的那么轻松好不?什么叫逃跑?就算你把白骨精当偶像,也不致于以这种方法来训练你老婆成为功武林高手吧……

  105凤凰血

  渐渐地,白日里见到寻的次数是越来越少,除了蝶宫内的一些事务,他的精力全部放在陪衡成练功上面,为了是下个月的武林大会。

  偷得浮生半日闲。

  我刚坐下猛灌了一口水,就听身后有脚步声。我回头一望,一惊,口中的水幸亏及时咽了下去,否则定会被呛着。是寻,不过今日他很奇怪,居然易成了夜寻欢的面容。

  我会心一笑,大声道:“怎么突然有空,不用陪衡成了?你不用来监视我,我很用功的。”

  他朝我灿烂地一笑,走过来欲拥住我,那瞬间,我闻到了一种香气。

  猛地,我从头上拔下了一根簪子,迅速抵住他的咽喉,凶神恶煞地道:“死狐狸,你又皮在痒?”

  “唉,想尽法子只为抱你一下而已,都那么难?你怎么看出来的,前一会还把我当成他的,我以为你会思念这张脸的,见到这张脸会开心的。”他哀声连连。

  我当然会思念这张脸,寻有时为了逗我开心也会易成那张平凡的脸,而今这事换成霍无影这么做,我却觉得有些仓惶。

  “你去死。下次,要再让我瞧见你易成夜寻欢,小心我劈了你。”我伸手从他脸上揪下那块人皮面具,嗤道:“技术是不错,但是注意下你身上的追蝶香吧。”

  “啊!这样啊,难怪日使说你的鼻子赛过将军。”他笑道。

  “你丫的找抽是不是?”说着,我右腿横扫出去。

  他嘻笑着,身手敏捷地往后跳了几步,躲过我的“无影脚”。随即他的笑脸又消失地无影无踪,低目垂眉,叹息:“果然还是他对你最了解,就连教你武功也与众不同。他们还在找你麻烦么?你们真的打算要离开这里?”

  “嗯,还好。等他的事解决完了,我们会离开这里。”我微笑着应道:“咦,你怎么不去盯着你徒弟方起?”

  说到当日那方起,还真得找过来了。不过呢,霍无影训练他的方式也与众不同,对他这个徒弟也颇为满意。而开心与他呢,时常也会因为追忆两人大大出手,为了防止两个小屁孩真得搞出什么事,都是隔的远远的,要想见一面,难。

  “今日轮到他习字。”他答道。

  “哦……”

  望着霍无影那十分俊美面容,宛如雕琢过一般,而此刻却一脸失落,我心底竟泛起了一阵涟漪。这些日子以来,霍无影对我的态度与初识早已不同,至于他对我是否有心,我想我不是瞎子,寻也不是瞎子,我一直竭力地逃避去触碰这类敏感话题,我只希望他永远不要跨越我们还是朋友这条鸿沟。

  气氛凝结,我正考虑如何打破这僵局,门外传来了追忆稚嫩的声音:“大叔,日使爷爷请你过去一趟,有急事找。”

  白骨精找我?唉,最怕见他了,真是个让人头疼的家伙。

  “日使他找我什么事?”我蹲在追忆的面前,抚了抚她粉嫩的脸颊,小东西真是个拗性子,明知道应该叫我一声洛姨,便为了不要做开心的老婆,却始终坚持等她长大,等我变回男装,娶她做老婆。

  “追忆也不是很清楚,好像是为了寻哥哥身上的那块血凤凰。”追忆回道。

  寻哥哥?要命,这小东西为什么要叫开心寻哥哥,听到这声寻哥哥,我满脑子里充斥地都是童年白映雪这样叫寻的景象。

  “开心身上的血凤凰?怎么回事?”好好的白骨精为什么会找我问关于血凤凰的事?

  “方才寻哥哥非要将这个送给人家,说是给人家的定情信物,可人家不喜欢这个,我喜欢他身上的那块血凤凰,可是他死活都不肯给我,真是个小气的男人,和大叔你根本就没法比。后来,我们两人在抢夺那条血凤凰的时候,被日使爷爷看到了,就问寻哥哥这块玉哪来的,然后就说到大叔你了。” 追忆从颈间掏出那条项链,我定睛一看,正是我送给笑笑的朱雀石。

  “走。”我让追忆在前面带路,示意霍无影一齐跟去瞧瞧怎么回事。

  这一次,我以为白骨精会易成一个不男不女的人妖,让我惊愕的是,坐在眼前的竟是一位中年大叔,待他自我介绍了后,我方知他便是白骨精的真身。俗话说:“男人四十一枝花”,40多岁的男人,正处人生黄金年龄段,当初夏仲堂那成熟、稳重、安定的气质,让我仰慕了很久。望着眼前这位同样成熟、稳重、气定的男子,我轻挑了左眉,再次感叹,这个时空下的极品真是多,无论老的少的。

  “坐。”白骨精一改往日嘻哈风格,眉头深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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