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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她有生母照片,只是不想取出看。

  倒底年轻,欧洲之行已使她将所有烦恼丢在脑后。

  回来她说:“行万里路有时真比读万卷书更胜一筹。”

  其实不过是忽忽忙忙走马看花。

  甄文彬循例问:“最喜欢哪个城市?”

  “伦敦。”

  “考试成绩好,送你往伦敦读书。”

  “那需要花费很多。”

  甄文彬笑着问:“什么,你不打算考奖学金?”

  “听师兄们说,生活费比学费更贵。”

  “不怕不怕,只得你一个孩子,总负担得起。”

  蔷色迟疑,“也许……会添弟弟……”

  绮罗忽然说:“没有这回事。”

  蔷色讶异。

  绮罗补充:“我不会是一个好母亲。”

  蔷色忍不住说:“可是你对我那么好!”

  绮罗坦诚地说:“但我一向只把你当朋友。”

  甄文彬笑起来。

  陈绮罗说:“我是职业女性,从学堂出来做事至今,我不耐烦整日在家陪伴幼儿同他们唱儿歌拍手掌,我知道自己的短处,我不愿做母亲。”

  甄文彬说:“这件事可从详计议。”

  陈绮罗双手乱摇,“太吃苦了,不干不干,做得好,老应该,做不好,万人践踏,天下最无报酬的是母亲一职,吃力不讨好。”

  这想法倒很新奇。

  “可以聘请保母呀。”

  “我天性多疑,不信任任何人带我的孩子。”

  甄文彬扬手,“过几年了,到了三十五六,你自然会天性发作。”

  绮罗忽然说:“大都会里找生活的人,日子久了,哪里还有天性,都不过是水门汀缝子里长出来的草。”

  蔷色一愣,绮罗一向乐观,这话,不像是她说的。

  傍晚,她坐在书桌前核数。

  “蔷色,我写给你的支票有三张尚未兑现。”

  “是,我上次的零用还未用完。”

  这是一个节省的好孩子。

  一切都选最朴素的款式:外套、书包、鞋子……蔷色不希望引起任何人注意,免得又有人指出她的母与男人私奔。

  能把自己收藏得紧紧就好,况且,像她那样一个孩子,也不配穿玫瑰红的夹克、粉紫色的裙子。

  跟是继母过生活,是有分别的,她怎么不知道。

  十全十美的继母也不是生母。

  她见过同学李洁卿同母亲发脾气。

  一日放学时间忽然下大雨,李母带了伞来接她,心急,在课室门口张望,被老师发觉,轻轻掩上课室房门。

  铃声一响,众学生鱼贯而出,李洁卿便发起脾气来,当众把书包扔在地下踩两下,叫母亲以后,一生一世、永远不要再来接放学。

  李太太太一直讪讪站一边,不出声,也不生气。

  那是生母。

  至于继母,再好,似一个朋友,你不会为小故得罪朋友,因为朋友会掉头而去。

  可是蔷色已知道自己够幸运。

  她得到的,肯定是最好的继母。

  隔数日,李洁卿向她请教功课,她轻轻说:“你不该向母亲大声吆喝。”

  李洁卿略觉惭愧,“是,我一时觉得她失礼,沉不住气。”

  蔷色的声音更低,“她们会比我们略早离开这个世界,我们迟早会成为没有母亲的孤儿。”

  李洁卿吃惊了,用手掩住嘴巴。

  “伯母那样爱你……”

  李洁卿再也忍不住,哭了起来。

  她丢下功课,赶回家去。

  片刻,绮罗驾车来接,蔷色笑嘻嘻上车。

  蔷色一见有人,总是笑脸迎之。

  然后,关入房门,死做功课。

  功课是挽回她自尊的起死回生灵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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